包存寬
  北京APEC會議已經圓滿結束。本次會議期間的北京空氣質量引起人們“圍觀”,無論是“調侃”還是真誠的“關切”,其背後實際都是對包括“藍天”在內的整個環境質量改善的渴求。這已成為當今環境保護工作的新壓力,更是一種新動力。
  這裡,不妨將北京APEC期間的空氣質量保障方案,視為中國改善包括空氣在內的整個環境質量的一次“地方試驗”。類似的試驗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2010年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以及2014年南京青奧會期間多次進行,試驗效果也無一例外“還不錯”。這些“試驗”從數天到數月、從北方到江南華南、從夏季秋季再到冬季、從一個城市或地區的單打獨鬥再到多個城市和地區的聯防聯控,可以說試驗的類型越來越多樣化,取得的經驗也越來越豐富。
  這些試驗,從小的方面講,將有益於以後提高嚴重空氣污染防控對策的科學性、對策作用點的精確性以及防控的有效性;從大的方面說,無疑應該是中國探索從“APEC藍”“世博藍”到“常態藍”的空氣質量改善路徑的良好開端。
  這次北京APEC會議的試驗之後,應該到了編製“試驗報告”的時候了。試驗報告的內容,除了通常意義上的試驗報告所應包括的事項,比如試驗期間各防控區域內所有監測點站的空氣質量情況、同時期的氣象條件、每次試驗的空間範圍、防控對象(如重點企業、建築工地、機動車出行等)及防控程度等,還有一項非常關鍵的就是防控方案的實施成本或代價。這筆經濟賬必須算清楚:不僅是花了多少錢或造成了多少經濟損失,以及這些成本能否承擔得起,更為重要的是這些成本如何分擔。
  其中,成本能否承擔得起是判斷這一路徑可行與否的依據,這是無論政府、企業還是社會或公民個體作為理性決策者必須要考慮的。這裡需要說明的是,無論從空氣污染的嚴重程度還是人民群眾對改善空氣質量的迫切要求,現在都到了追求並儘快實現“常態藍”的時候了,儘管實現“常態藍”的成本可能會很大。一方面,有一句話說得好,“出來混,遲早要還的”。儘早償還歷史欠賬無疑能最終“少付出些”;另一方面,這一代價也許真的是看上去很大,但攤到每個人頭上也就那麼多。而且,我們歷次的試驗和最終控制從“APEC藍”到“常態藍”路徑的目的,就是為了以更少的代價實現包括空氣質量在內的環境質量的全面改善。
  而成本或代價如何在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與企業和社會之間分擔?這關係到能否促進政府、市場、社會三方形成改善環境質量的合力,將是建立健全整個環境質量改善的根本性措施和長效機制的關鍵。這一過程的實現無疑將依賴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不僅僅出現在黨和政府的文件里、相關領導的口頭上,而且要落實到政府、市場、社會三方協同治污的行動上。▲(作者是復旦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教授)
(編輯: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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